交通事故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09-08 17:16) 点击:230 |
交通事故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? 发生交通事故后,一旦起诉到法院后,应准备好充分、确凿的证据提供给法院以主张损害赔偿,这些证据主要包括: (一)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。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,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。 (二)医院诊断证明、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。 (三医疗费单据、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。 (四)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,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。 (五)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,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。 (六)财物直接损失,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、物品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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